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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大年三十的围巾 [打印本页]

作者: 信天谨游    时间: 2007-4-4 21:56     标题: 大年三十的围巾

今天是除夕,上午收到了吉娃娃寄来的围巾,是迪西购买转送我的.
      前一段时间,Hi-pda网友组织了个小小的网上义卖,小织女和吉娃娃等朋友编织了十几条围巾,花样款式拍成图片放在网上,义卖款捐助山区小学.迪西购得了其中一条,回帖说"那条围巾我转送给信天兄,感谢他为HP小学为孩子们所付出的......".
Hi-pda昵称HP,网友昵称Hper,主要是数码产品爱好者聚集的地方,这是个友爱的团队,Hper们聚集在这个大家庭里,像过日子一样,这个站上拍砖不多,Hper大都宽容友爱.
      大年三十收到围巾,很是感动,只是再想想,这条围巾我个人不能这么收下.

      我想起了龙应台曾任台北市文化局长时的一件事情:
      文化局的活动有很多企业厂商的赞助。有一家世界知名的运动鞋厂经理热情地对龙应台说,“局长,带孩子来买鞋,给您打对折。”13岁的孩子从德国来,龙就准备带他到鞋店去买鞋。他很兴奋,因为那是名牌,但是他说,“不过妈妈,你要知道喔,你去买就是腐败。”龙应台大吃一惊:“什么意思?你在说什么?”
      孩子慢条斯理地解释,经理的半价优待来自你和他们的合作,那是政府的行为。由政府行为所衍生出来的优惠,就不应该由你个人来接受,接受了就是公器私用,就是腐败。
      孩子说完就转身去玩计算机,留下龙应台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
孩子说得完全正确,龙应台那么注重公私分明的人竟然被孩子教训。但是,这个13岁的孩子从哪里得到这样的概念呢?他怎么知道公器不能私用而且还会对现实生活中的事情作对错的价值判断呢?他的公民教育是怎么形成的呢?
      龙应台追过去问,孩子觉得妈妈大惊小怪,不耐烦地说,“吉斯是怎么下台的?”吉斯是德国PDS党的主席。因为公务常常飞行所以累积了附赠里程,他就利用这附赠里程去度私人的假期。吉斯因此下台。

      这个故事对我触动很大,一年前就和HP的platinum就讨论过此话题,结果都没说服对方.
      尽管我不是政府人员,目前助学活动没有注册团队组织,还属于个人行为,可迪西是因为我助学而送我围巾,虽然迪西并不像运动鞋厂那样希望得到回报,他纯属出自个人感情上支持,但在客观上,我却得到了实物围巾,而得到围巾的原因是我修建学校这件事.助学活动并不是我一个人独立在做,并不是我一个人的捐助,是很多网友共同努力的结果,助学活动来自众人,可围巾却送给了我个人用(并不是用于在山区助学中的御寒而仅仅是纯粹的私用),从大的说也叫公器私用了,尽管这里的公只是广义性的公而非法定性的公.

      最后谢谢迪西,吉娃娃,小织女和所有关注助学的朋友们,春节快乐,身健体康!!
      最后我回赠迪西一个等值礼品,围巾我收下了.
作者: 信天谨游    时间: 2007-4-4 22:00

柠檬回复:
做助学及做义工本就应该从严要求自己,但是不要对自己的太苛刻。
如果对自己的要求太苛刻,会逐步进入到一种很艰难的状态,继续坚持很辛苦,取得就更突破就更困难。
或许是因为助学上的成功,信天你觉得要更为注重自己的言谈举止,不要让别人产生误解。
你的现在的这种思想境界,在我看来却是太过自我苛刻的一种表现。我相信信天不是刻意为了拔高自己的思想境界才这么考虑的,但是你树立了一个很难达到的道德标准,并且,会引导他人按照你的这个标准去考虑问题。
你的确为山里的孩子奉献了自己的精力,对于别人的敬意就应该坦荡荡的接受。 你在《衣湿不足惜,但使愿无违》里提到:“社会上,无论长幼男女,无论贵贱亲疏,人人都需要恰如其分地做事情。恰如其分地表现表扬他人,就能鼓励他人自信……”对于别人恰如其分的敬意,为什么就不能恰如其分的接受?

Xi_xin回复:
和柠檬所见相同.
如果是拍卖之前有人从中拿出一条围巾要送他,是公器私用,和龙应台的事有可类比性。有人买下来再送给他,是朋友之间的正常馈赠,没有必要如此狷介。当然,我可以理解信天为什么这样做,中国人一向有责备贤者的传统,为了团队的团结,信天作出高姿态。但姿态高是高了,但在一般人看来,恐怕是高不可攀,想做助学又多了一重顾虑。
鲁国有一条法律,鲁国人在国外沦为奴隶,有人能把他们赎出来的,可以到国库中报销赎金。有一次,孔子的弟子子贡(端木赐)在国外赎了一个鲁国人,回国后拒绝收下国家赔偿金。孔子说:"赐呀,你采取的不是好办法。从今以后,鲁国人就不肯再替沦为奴隶的本国同胞赎身了。你如果收回国家的补偿金,并不会损害你的 行为的价值;而你不肯拿回你抵付的钱,别人就不肯再赎人了。"
另一件事恰巧和它相反。子路救起一名落水者,那人感谢他,送了一头牛,子路收下了。孔子说:"这下子鲁国人一定会勇于救落水者了。"孔子从小事情能看到教化的潜移默化的深远影响。
以上内容译自《吕氏春秋•察微》。原文为: " 鲁国之法,鲁人为人臣妾于诸侯,有能赎之者,取其金于府。子贡赎鲁人于诸侯,来而让不取其金,。孔子曰:"赐失之矣。自今以往,鲁人不赎人矣。取其金则无 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曰:"鲁人必拯溺者矣。"孔子见之以细,观化远也。")

北京娃娃回复:
想起一段很陈旧的话,顺便表示对信天的理解:
“耕夫役之多,无成熟之粮;织女息之少,有御寒之衣。日食三餐,当思农夫之苦;身穿一缕,每念织女之劳。寸丝千命,匙饭百鞭,无功不禄,寝食唯安。交有德之朋,绝无义之友,取本分之财,戒无名之酒。常怀克己之心,闭却是非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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